《全國人口普查方案》規(guī)定,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 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,要登記《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》。
如果過去一年里被調查戶家中有過世的人,不論他(她)去世的地點在哪兒,也不論他(她)是否與戶主有親屬關系,只要生前在被調查戶家中居住,都應該進行登記。
另外,這次普查既要“查人”還要“查房”嗎?以房“查人”是世界各國進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,因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。所以人口普查中“查房”的目的是為了查準人口。同時,由于人口居住狀況是重要的民生問題,為了解我國人口的總體居住情況,從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開始,調查問卷中設置了有關居住情況的指標,主要包括居住狀況、生活設施、房租水平等與人民生活相關的問題。這次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指標,以便更好地反映當前人口的居住狀況。
來源:每日新報
本文為轉載,不代表微天津立場,僅供讀者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