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廚余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……”12月1日,《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將正式施行,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、分類收集、分類運輸、分類處理的全程分類管理系統(tǒng),實現(xiàn)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全覆蓋。
“這部法規(guī)的出臺,標志著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步入了法治化管理的快車道。”在昨天召開的《條例》宣傳貫徹推動會上,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洋介紹了《條例》的主要內容,其中,在完善源頭減量措施方面,強調“餐飲經(jīng)營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”“旅游、住宿經(jīng)營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”等。
按照生活垃圾管理不同環(huán)節(jié),如果單位或個人違反規(guī)定,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?對于“垃圾投放”,《條例》規(guī)定:“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,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。”“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未按照規(guī)定設置收集點位、配備收集容器或者對不符合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未進行勸告、制止的,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?!?/p>
對于“垃圾收集、運輸”,《條例》規(guī)定:“生活垃圾收集、運輸單位將已分類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、混合運輸或者在收集、運輸過程中隨意傾倒、堆放、丟棄、遺撒生活垃圾的,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,沒收違法所得;情節(jié)嚴重的,吊銷其生活垃圾經(jīng)營性收集、運輸服務許可證。”
對于“垃圾處理”,《條例》規(guī)定:“生活垃圾處理單位未保持處理設施、設備正常運行或者未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和技術標準分類處理生活垃圾的,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,沒收違法所得;情節(jié)嚴重的,吊銷其生活垃圾經(jīng)營性處理服務許可證?!?/p>
垃圾問題管得好不好,基礎在于終端處理設施強不強。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劉祺說,據(jù)統(tǒng)計測算,天津垃圾產(chǎn)生量為1.2萬噸/日。當前,正強力推進西青、東麗等8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,2020年底全部建成,屆時,全市將有垃圾處理焚燒設施13座,處理能力達17450噸/日,處理能力滿足現(xiàn)狀、略有余量。
作為全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,市城市管理委為確?!稐l例》正式實施后盡快落到實處,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,逐條梳理出《條例》明確需要制定的15個配套制度文件。在“執(zhí)好法”方面,堅持教育為主、懲罰為輔,對于違反《條例》規(guī)定的行為,予以批評教育、責令改正;對于屢禁不止、屢教不改的,嚴懲違法行為,確?!稐l例》一實施就形成強大震懾。
垃圾分類是一項系統(tǒng)性工程,涉及多個環(huán)節(jié),需要舉全市之力,齊抓共管,人人參與。據(jù)悉,我市將持續(xù)推動《條例》進社區(qū)、進學校、進機關、進企業(yè)、進家庭,引導群眾從點滴小事做起形成長期習慣,逐步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。(日報徐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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